手机漫游费上限最终方案敲定
主叫0.6元被叫0.4元
信息产业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公布:3月1日起实行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,即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.6元,被 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.4元。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。
新方案简化了漫游资费结构,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;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;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。
按照要求,现行资费方案中,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(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)高于新方案标准的,由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;低于上述标准的,不得借机涨价。
信息产业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,因电信企业对计费系统需要进行技术改造,给予一定的技术准备期。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,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,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。
两部委就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答记者问
现行优惠资费不得涨价
信息产业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。就方案的相关问题,两部委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。
问:0.6元和0.4元的方案是怎么算出来的,与现行资费结构相比有什么变化?
答:最终确定的方案有两个特点:第一,合并了本地和长途通话费。以后付费用户为例,新标准的考虑是,在取消0.2元漫游费前提下,以本地通话费主叫每分钟0.4元、被叫不收费为基础,将长途通话费按50%左右、平均0.3元计算,把上限标准确定为主叫0.6元,被叫0.4元。把主叫收费标准安排低一些,主要是考虑解决部分消费者主叫通话费不高于现行同城特例收费0.6元的需要。第二,合并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的上限标准。现行预付费用户通话费标准每分钟比后付费用户高0.2元。调整后,不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,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。
问:按公布的方案,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下降了多少?
答:按新标准计算,漫游状态下的服务收费,由现行的主被叫长途通话预付费用户每分钟1.4元、后付费1.2元,本地通话预付费0.8元、后付费0.6元,主叫统一降为每分钟0.6元,降低幅度分别为57%、50%、25%和0%;被叫统一降为每分钟0.4元,降低幅度分别为71%、67%、50%和33%。 此新闻共有6页 第 1 2 3 4 5 6 页 |